2024年10月22日,立陶宛農業部發布了24-16836號法規草案,擬修訂黃瓜罐頭、胡蘿卜罐頭和蘑菇罐頭三份強制性質量要求,征求反饋期截至2024年11月6日。主要內容包括:
(1)分別適用于以新鮮或腌制的黃瓜、各種新鮮的胡蘿卜、新鮮栽培的姬松茸屬食用菌制成的,預先包裝在密封容器中,經殺菌或巴氏殺菌制成罐頭食品;
(2)分別制定了制備、加工用水、允許添加物以及成品的相關質量要求,如黃瓜罐頭中香料、香草不得超過總重量的5%,鹽含量不得超過5%,并制定了相關缺陷的定義和允許的缺陷數量限制;
(3)食品標簽除須符合歐盟和立陶宛關于食品標簽的強制性要求外,還應符合一些特殊標識要求,如黃瓜罐頭還應標注黃瓜的生產方法(如腌制等)、制備方法(如切片等)、特征味道(如酸等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