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經濟日報5月8日報道,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(食安中心)發言人7日表示,將于5月21日推出新措施:對符合特定要求的港產食品經內地海關實地查驗無異常后,須接受抽樣檢測,抽樣后可直接放行,無須等待檢測結果。
據介紹,便利通關安排首階段涵蓋3大類食品,包括:飲料及冷凍飲品(不包括含酒精類及奶類飲品);餅干、糕點及面包;糖果及朱古力(即巧克力)(包括朱古力、代可可脂朱古力及其制品)。實施便利通關安排的內地口岸,包括深圳海關轄區口岸和拱北海關轄區口岸。
在新措施下,有意參與的香港食品生產商須向食安中心申請便利通關準許。食安中心會向通過審核的食品生產商發出許可。香港食品生產商再按每批次出口到內地的食品,向食安中心申請動物制食品衛生證書或食物檢查證書。此外,有關食品批次還須附有CEPA原產地證書。
據特區政府統計處資料,2023年相關類別的港產食品輸往內地的出口貨量超過5170萬公斤,貨值約為28.4億港元,占同年輸往內地所有港產食品總貨值約56%,占輸往內地所有港產品總貨值約11%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