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2月26日,阿根廷國家藥品食品和醫療技術局發布第 11378/2024 號規定,擬修訂食品標簽有關營養信息的標準,主要內容如下:
(1)為確保消費者能夠做出選擇,包裝食品及非酒精飲料的生產商必須提供關于其營養成分的清晰、易于理解的信息;
(2)為保障消費者健康,生產商必須對食品中糖、鈉、飽和脂肪、總脂肪及卡路里等成分的過量攝入進行警示;
(3)所有包裝食品及非酒精飲料的廣告、促銷活動和/或贊助,若產品含有至少一項警示標簽(例如甜味劑和/或咖啡因的預防圖例),則應受相關規定的約束;
(4)具體規則的執行:廣告、促銷或贊助必須遵循作為規定組成部分的附件中所列的具體規則;
(5)違反上述規定將導致廣告產品所有者及負責技術指導的人員(如適用)面臨相應的法律制裁。
